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,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
司”)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农业银行”)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,从 2024
年 11 月 12 日起,农业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、申购、赎
回、定投、转换等业务。
是否参
是否开 是否开
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加费率
通定投 通转换
优惠
注: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。
二、重要提示
期扣款时间、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,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
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。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
为准,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,具体最低扣款金
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。
条件,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、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、且由
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。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
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
规则说明的公告》。
三、费率优惠
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、转换上述基金,享受费率优惠,优惠活动解
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,请投资者咨询农业银行。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、定期定额申购费率、
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,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农业银行决定和执行,本
公司根据农业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,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,以农业银行的活动公告
为准,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。
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:
客服电话:95599
网址:www.abchina.com
客服电话:400-800-4800
网址:fund.pingan.com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
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
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《基
金合同》和《招募说明书》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产
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
标,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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